“双一流”建设对我国高校学科建设的影响

发布者:尚丽丽发布时间:2019-04-04浏览次数:1664

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世界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双一流”建设)项目开始实施,标志着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水平提升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双一流”建设与“211工程”“985工程”相比,其不同之一是将一流学科建设置于重要的地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重在一流学科基础上的学校整体建设、重点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创新能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在优势学科建设,促进特色发展。”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主要任务毫无疑问是建设一流学科,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需在建设一流学科的基础上建设一流高校。因此,三部委在《通知》中明确列出了465个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可以这样认为,“双一流”建设将学科建设在我国高校发展中的地位提升至一个新的高度,势必对我国高校学科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我国高校学科建设的政策推动     

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推动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是现代高等教育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这一特征在我国显现得尤为突出。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全面学习苏联”方针的指导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以苏联高等教育模式为蓝本的高等教育改革政策,实施了以“院系调整”“专业设置”为核心内容的体制改革,改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的高等教育制度,构建了适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发展的新型高等教育制度。这一制度的许多特征延续至今。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颁布,开启了近30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大幕。《决定》所指出的“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抓住了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要害,使得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成为30多年来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政府制定政策推动高等教育改革不仅反映在高等教育体制这样的宏观领域,在高校内部治理等微观领域也深刻体现着。近几年来我国高校内部治理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大举措是大学章程的普遍制定。大学章程的制定虽然是各大学自己的事,但是政府制定的政策推动着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的展开。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2011年11月,教育部第31号令发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共5章33条对高等学校章程的地位、内容、制定程序、核准与监督等作了详细的规定。2014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核准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高校落实工作责任,抓紧开展,按时完成高校章程制定与核准任务,并明确规定“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由上可以看出,正是在政府一系列规定、办法的指导下,所有高校完成了章程的制定工作,章程也开始在高校办学与内部治理中发挥作用。    

同样,我国高校的学科建设也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推动。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高校的学科建设历程,可以看到重点学科制度的建立对高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85年的《决定》指出:“为了增强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高质量的专门人才,要改进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并且根据同行评议、择优扶植的原则,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学科。重点学科比较集中的学校,将自然形成既是教育中心,又是科学研究中心。”这是政府文件首次明确提出要在高校建设重点学科,以增强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高质量的专门人才。1987年,评选国家重点学科的工作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做好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评选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暂行规定》《关于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文件。1988年经过申报与评审,首批国家重点学科产生,共416个,其中文科78个、理科86个、工科163个、农科36个、医科53个,分布在107所高等学校。2001年3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开展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的通知》,启动第二次国家重点学科评选工作,最终评选出964个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为了做好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先后颁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2006年12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做好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启动了第三次国家重点学科的评选工作,经过考核、申报、评选,共评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8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9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19个。至此,三轮国家重点学科评选构筑了我国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制度,影响着高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其中重点学科建设制度依赖于政府的政策推动,这一基本特点则一目了然。    

“双一流”建设在政府政策推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对“211工程”“985工程”以及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制度的进一步延续。“双一流”建设项目确定的465个一流建设学科即是国家重点学科的“升级版”。政府政策推动成为我国高校学科发展的主要特点,这是由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行政化管理性质所决定的。毋庸讳言,政府的政策在近二三十年来的高校学科发展中的确发挥了不少积极的推动作用,因为政府的政策不仅导引着高校学科发展工作的走向,而且与政策相伴随的经费投入为高校学科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因此,有理由相信“双一流”建设的政策也将在我国高校学科的未来发展中发挥应有的效应。不过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学科发展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高校是学科发展的主要承担者,高校教师是学科发展的根基所在。政府制定的有关学科发展的政策应该符合学科发展的内在规律,诸如学科知识积累的长期性、学科发展的交叉、融通;政府制定的政策应该促使高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政策依赖”的惯习;政府制定的政策应该将高校教师的注意力吸引到与学科发展相关的教学、科研中来,保障高校教师在学科发展中的学术自由。    

二、我国高校学科建设的分层策略     

高等教育分层分类发展是现代大规模高等教育体系的基本特征之一。所谓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主要体现在高等教育机构数量多、高等教育在学人数多等方面。以我国为例,据教育部2016年的统计,我国有普通高等学校2596所,按照所承担的学历教育层次划分的话,其中培养研究生的本科高校576所,只有本科生教育的本科高校661所,专科层次的高校1359所。2016年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2893.9万人,其中研究生198.1万人,本科生1612.9万人,专科生1082.9万人。按照学历教育层次划分,高等学校大致可分为上述3个层次;若要按照其他标准进行划分,高等学校的层次会更多一些。高等教育分层现象在大规模高等教育体系中普遍存在,只是分层的机制有所不同。在美国,高等教育分层或许主要由“看不见的”市场去左右;在我国,高等教育分层则可能更多地由政府的政策所决定。    

分层现象存在于高等教育体系中的诸多方面,学科建设也不例外。有关我国高校学科建设的分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去描述与认识。    

第一,重点之分。如前所述,在近二三十年的高校学科建设中,重点学科制度的建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三次国家重点学科的遴选,选出了一批国家重点学科,没有选上的就是非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是少数,非国家重点学科是大多数。国家重点学科与非国家重点学科层次分明,两者的资源享有、政策支持有相当大的差别。不仅如此,在国家重点学科的示范效应下,有些省的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了省重点学科,有些高校还设立了校重点学科,形成了由国家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校重点学科三个层次构成的重点学科体系。    

第二,学位之分。近年来,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学位制度日臻完善,研究生教育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并且在高等教育水平提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也是在政府的政策推动下,受到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调控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博士与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审批制度。高校要想实施研究生教育,必须首先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样,学科要想培养研究生,也必须先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如此,在高校的众多学科中,就有了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和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和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科5个层次。由于研究生教育与学科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岗位设置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具有不同层级的学位授予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速度与水平。    

第三,评估之分。近些年来评价及排名的迅速扩散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我国高校的学科发展也同样如此。虽然市面上有不少对高校学科的评价与排名,但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自2002年开始实施的学科评估。该学科评估基于各高校自愿参与评估学科所申报的材料和公开的数据,运用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参与评估的学科做出评估结果。该学科评估之所以影响大不仅在于评估机构的权威色彩,而且其评估结果已成为政府以及高校制定学科发展政策的主要依据。2016年开始、2017年结束的第四轮学科评估,全国共有7449个学科参评,评估结果的公布与前三轮不同,采用位次百分位的方式,即“将排位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根据这一学科评估结果,各高校的学科实际上被分成了10个层级:A(三个层级)、B(三个层级)、C(三个层级),第10个层级为参与评估中的排位在70%以后的学科以及没有参加评估的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的结果在高校学科建设中的影响作用已经开始显现出来,如某省优势学科新一轮遴选条件规定,获得第四轮学科评估B等级以上的省属高校优势学科将自动进入下一轮。    

高校中的学科分层在历史上早已有之。例如,哲学家康德在1798年出版的有关大学论说的著作《学院之争》中,分析了当时德国大学中的哲学院、神学院、法学院、医学院(在当时的德国大学,这4个学院内的主要学科或代表性学科分别为哲学、神学、法学、医学)的特征以及哲学院与其他3个学院的关系,指出这4个学院一般被人们分为上级学院与下级学院两个部分,神学院、法学院、医学院为上级学院,哲学院为下级学院。由于高校中的学科性质不同、发展历史不同、作用功能不同、人们的认识不同等,学科分层似乎是一种必然的现象。有研究者认为:“学科等级源于不同主体的评价。从理论上讲,有多少人就有多少评价主体,但与学科等级相涉的权力主体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由学者组成的学术共同体,理想状态下的、诉求‘为知识而知识’的纯粹学者,也就是爱因斯坦所指的学术殿堂中的第一、二种人,他们主要关注学科的学术价值,倾向于按照学术水平对学科予以分级划等;一类是学术共同体外的相关社会群体,主要包括国家、大学和求学者群体,他们主要关注学科对国家、学校、个人发展的价值,热衷于按照社会功能水平对学科予以分级划等。”    

在我国高校学科建设中产生的分层现象,应该说是基于学术共同体外的政府、大学对学科发展的政策要求与价值期待,而且政府、大学将分层作为学科建设与发展的一种重要策略。从这一意义上来讲,“双一流”建设项目对于一流建设学科的认定延续并强化了高校学科分层发展、重点建设的基本思路。学科分层策略在规模巨大、学科众多的高等教育体系内,或许是一种必然的选择。从近年来的实践看,分层策略的实施确实使少部分学科的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例如,在QS的2018年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我国(大陆)有17所大学的88个学科进入排名前50,与2016年(7所)相比,大学数量增加了143%。其中,北京大学29个,清华大学21个,上海交通大学11个,复旦大学7个,浙江大学和同济大学各3个,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各2个,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各1个。不过也应该看到,学科分层策略尤其是校内学科分层策略的实施,人为地设置了学科间的差别,拉大了学科间的差距,效率优先的同时难以兼顾公平。在资源配置方面,易出现优势学科资源过度集中、弱势学科资源匮乏难以为继的问题。    

三、我国高校学科建设的国际视野     

“双一流”建设中的一流学科建设虽然在一定意义上讲是国家重点学科制度的延续,但区别与不同也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名称上的变化如字面所示,过去是“国家重点学科”,现在是“世界一流学科”。由“国家”到“世界”充分反映出目标的升级、范围的扩大、标杆的提升,这种变化也体现出我国高校学科建设国际视野的突出与拓展。    

在国家重点学科时代,由重点学科带动的高校学科建设的目标主要是依据高校的实际状况,服务于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诚如2006年《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所指出的,“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学科结构和布局的优化与调整,形成以国家重点学科为骨干的学科体系,引领全国高等学校进行学科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带动我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全面提高,使之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进一步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高层次人才和智力支撑”。当以国家重点学科为标杆的高校学科建设历经30年之后,学科水平有了相当的提高,加之国家发展战略的转型升级对高等教育发展提出了更新的要求,高校学科建设目标的转变就是必然的了。2015年10月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高校学科建设从现在开始到21世纪中叶进入了“世界一流学科”时代。《方案》明确指出了“双一流”建设的目标与时间表,即“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我国高校学科建设国际视野的突出、加强与近年来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不断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众所周知,21世纪以来高等教育国际化不仅潮流涌动,而且其内容也在发生着变化。高等教育国际化不仅表现在科学知识、大学教师与学生在国家间的大量流动,而且随着国际评价与大学、学科排行榜的流行,大学办学的国际标准正在影响着各国大学的办学实践。《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上海软科等几大评价机构每年发布的世界大学、学科排行榜对诸多国家的大学尤其是高水平大学的办学产生着广泛的影响。大学、学科排行榜的实质是评价机构用一个尺度,或者说一个国际性的尺度(当然各评价机构的尺度有所不同)去评价不同国家的大学与学科。对我国高校学科建设影响比较大的国际学科评价还有由美国科技信息所(ISI)推出的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学科排名。ESI分22个学科,依据论文数、论文被引频次、论文篇均被引频次、高被引论文、热点论文和前沿论文等6项指标,对各国高校的学科进行统计评价,统计数字每两个月更新一次。能够进入ESI前1%或前1‰的学科标志着该学科具有较高或很高的学术水平。因此ESI学科排名成为“双一流”建设项目中一流建设学科认定的主要依据之一。    

高校学科建设突出国际视野既是我国高等教育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也符合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现代趋势。在“双一流”建设政策的导向下,高校的学科建设势必更加关注国际学科评价,国际学科排名将成为学科建设的标杆,进一步影响高校学科建设的方向、举措。在这种形势下,保持学科建设的平衡显得十分重要。首先是国际与本土的平衡。如何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潮流中,既关注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又保持自己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特色与优势,这是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一大课题。学科建设亦如此。学科建设的目标不仅要参照国际评价的指标体系,更应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科所培养的人才不仅要具有国际视野,更应扎根中国大地,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其次是学科间,尤其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平衡。在国际学科评价中,我国的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比有很大的差别。原因或许有两个方面:一是有些国际学科评价本身就偏重自然科学,譬如ESI学科排名的22个学科中属于社会科学的只有经济与商业、社会科学总论两个学科;二是人文社会科学的国别色彩、本土性更强,人文社会科学所要解释的现象与问题更多的是面向本国、本土,很难用一个国际性的标准去评价不同国家的人文社会学科。因此,在“世界一流学科”时代,高校学科建设的本土意识不应被忽视。  

(来源:《江苏高教》,2018,7:5-8,13。作者:胡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