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治理能力现代化:“双一流”建设的逻辑旨归

发布者:尚丽丽发布时间:2019-11-06浏览次数:1301

学科作为大学生命体生存与发育的温床,是大学学术组织与学术共同体成员交往互动的媒介。大学是人类知识创造与加工的独特场域,学科与知识是相伴相生的共同体,学科是知识规划与制度演进过程中的特定产物,知识是人类智识生活的结晶,知识话语体系的形成需要借助学科这一载体,实现知识应用逻辑与学科逻辑的生命相遇。2018,我国在《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以学科建设为基础,构建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学科体系;学科建设的重点在于尊重规律、构建体系、强化优势、突出特色。这一表述明确了学科是“双一流”建设的重心,学科的培育与治理是我国大学迈向世界一流行列的关键。然而,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学科与知识结构随之发生变化,知识的生产更加注重“有用性”,忽视了学科与知识的理性精神与创造性,导致大学出现了虚假繁荣的治理危机。正如布卢姆(Allan Bloom)所言:“理论生活已经丧失了其地位,如今科学家在努力恢复其作为人人向往的完美典范的地位;但是人人向往的东西也已改变,科学与社会之间的自然和谐受到了破坏。科学看上去具有创造性,只是因为我们忘记了创造性的真正含义。”在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期,从治理本身释放的“善意”能量出发,深入探究学科治理能力的生命体征与价值内涵,精准把握学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摒弃学科速成、学科突击等功利主义治理价值观,回归知识理性,是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及其评估进程的关键。

一、追根溯源:学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诠释

治理(Governance)作为一个政治概念,第一次被使用是在14世纪,拉丁语中“船舵(Gouvernail)其最原始的意思,后来由此引申出丰富的比喻意:选择航向、指引与控制,以及根据不断变化的自然环境持续调整修正”。长期以来,在与国家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中,“治理”与“统治”常常被交叉使用。现代语境下,“治理”被赋予新的释义,意指一种多主体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的利益表达途径,正如詹姆斯·N·罗西瑙(James N. Rosenau)所言:“‘治理’是由共同的目标所支持的,这个目标未必出自合法的以及正式规定的职责,而且它也不一定需要依靠强制力量克服挑战而使别人服从”。在学术话语理论体系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中,治理逐渐成为解决各学科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有效工具,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与社会场域中其他事务治理不同,学科治理有其内在的生成逻辑与运行机理。就本质而言,学科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知识演化的关照,是一种自生自发的非人为过程。克拉克(Burton R. Clark)把学科作为大学发展的基本要素和逻辑起点。从学理上来讲,学科是学术人在学术场域实践中建构出的一种界限明确、体系完整的学术话语体系,包括作为实体的客观存在样态(如学科指涉对象和学科组织机构等)和作为虚体的观念样态(如学科声誉、学科意识以及学科信仰等)。面对现实大学学术场域中学科排名形式化、学科建设商品化、学科竞争功利化、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交互错位等危机,学科治理成为恢复大学学术生命力、重塑学术共同体学术责任的价值期待。学科治理存在于大学生命肌体中,在与学术人、学科知识互动共生交往的过程中,借助权力对学科展开精细化规划,确立话语实践体系。伯恩斯坦(Edward Bernstein)指出:“一个学科的分类(该学科的内容根据其他学科的内容来描述的程度)和框架的制定(一个经过约定且清晰明确的内容传输给学生的过程,以及学者控制这个传输活动的程度)从本质上反映了权力关系。”大学学科的发育与生长离不开学术场域权力逻辑的介入与博弈,权力形塑着知识的产生与输出形态,同时掌控着学科话语权。学科治理作为汇聚学术共同体智识生活的共意力量,是一种谦恭而多疑的权力,是一种精心计算的、持久的运作机制,通过“自上而下”的权力规划来确定学科身份归属、学科话语体系、学科结构规划、重点学科建设以及学科评估等事项。学科与权力在交互共生的环境中形成相伴相生的治理共同体,学术领袖、学术守门人、学科带头人在学科治理的“游戏规则”中获得认可,专项整治学科、突击建设学科群被视为“双一流”建设的“治理术”。

“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新目标与新使命。治理能力是人们在意念中形成的对公共事务处理方式的想象,追溯到西方,即为“可治理性”(能够促使治理主体考虑各利益主体之间的诉求,关注他们之间的协商经验)。“可治理性”是国家施政能力的现代化转型,也是政府权力行使变革的有利彰显。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是国家制度得以运行的双重保障,治理能力的发挥需要以翔实周密的治理体系为依托,而治理体系能否得以有效落实取决于治理主体的意图与治理思维。有效的国家治理是国家机构高效运行的保障,包含了治理主体、治理机制、治理效果等元素,构成了协同共生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运行系统。在良法善治、民主共意的语境下,学术场域内各项学术活动的开展需要借助有序化的治理体系,提高学术共同体民主参与的积极性,增强创新与探究意识,进而提升院系与学科间的综合治理能力。院系层领导的价值仍包含着一定的假设前提,即校级管理层是决策机构,院系是执行决策的主体。治理能力需要在制度的框架下运行,进而保证公共事务形成自生自发的秩序。学科治理能力涉及高校、学术人、社会以及政府等多元利益主体,需要综合考虑这些主体间利益表达与整合的关系,以及其参与学科治理的价值取向、治理方案的内容设计、运行逻辑、责任划定等因素。学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在于能否为治理主体提供创新的制度设计与文化环境,能否保障学科自治与学术自由正义能量的有效释放,以及能否巩固大学学术自治的核心地位,保证学科治理主体的合法利益。在现代化的学术治理场域中,学科实际上不仅指涉一种话语体系、制度规范,更是学术共同体成员形成身份认同与价值体认的“栖息地”,在学术共同体共生交往以及学科治理主体间的互动规制基础上形成学科间互生式存在与共生式发展的生命体。一流大学建设需要一流的学科治理,学科是大学存在与发展的内生性源泉,学科治理是巩固大学学术核心地位的关键。一流的学科治理是国家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旨意,需要真正理解“治理现代化”的本真要义,平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间的利益,形塑基于任务导向的学科治理权力结构,在民主合意共赏的交往生态中形成契约式的自由理性治理愿景。

良法善治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高质量的学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需要在自由与秩序之间形成缄默的合作型规制指向,逐步形成由合法迈向正当合理的善治。正如卡蓝默(Pierre Calame)所言:“在一个‘契约社会’里,治理者行为的合法化不足以奠定他们的权威。在世界各地,治理的合法与正当之间有一条鸿沟。”基于这种考虑,学科治理作为维系学术共同体开展学术交往共生对话的互动规制方式,凝聚的是承认、共赏的合作型权力的善态能量,以学术事由为任务导向,形塑一种和谐、民主、共在的治理文化生态。具体而言,学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素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学科治理主体的多元互动性。学科治理不是统治者抑或学科带头人单向度的技术控制,而是需要学术共同体成员形成相互认可的多中心治理主体。多中心治理主体参与学科共生交往对话能够确保学术守门人、学术领域、学科同行评议间在“生活世界”中形成协商共意的缄默学科治理共识。学科治理交往互动旨在达成一种有效的学术认可,创造学术共同体成员表达利益诉求的对话平台,确保治理的真实性、真诚性、可理解性与正当性。正如博曼(James Bohman)所言:“团体的形成应该是开放的、多元的、动态的。公民社会中的团体多元性,只有在团体协作能够在公共领域中塑造和重塑自身,并因此改善克服文化上固有的弱势群体持续不平等的社会条件时,才能促进协商。”如西南大学在一流学科建设中,形成了多方互动的学科治理局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人事处、研究生院、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教务处、财务处、国家交流与合作处等部门各有分工,相互制约。倘若学科治理主体间缺少互动与沟通,学科就会成为少数人的霸权话语,造成学科间的盲目竞争与追赶,学科治理就会成为统治者达到目的的一种技术控制。

二是学科治理制度的跨界创新性。学科作为大学有序化运行的基石,其发展与繁荣不仅需要知识创新驱动力,更需要具有内生自反性的学科治理制度的再造与跨界创新的动力。“现代大学的逻辑既镶嵌于现代社会的逻辑中又在生产着现代社会的逻辑”,从教学型大学到研究型大学再到创业型大学,体现出不同时代学科治理制度的再造与创新,大学将学科进行跨界重组,形成学科互涉的交往对话机制,打破学科间交往壁垒,以满足社会对高深知识应用的需求。“科际整合”“跨越边界”已成为新时代迈向创业型大学学科治理的制度创新路径。“科学始终都在以一种复杂多样的方式塑造着社会,也在被社会所塑造;科学不是静止的,是动态的。科学所要应对问题的范围是无限大的,因此研究的议程不可能以纯粹的学术术语来理解。”学科治理需要以制度创新与跨界交往为前提,综合考虑人文社会学科与自然科学学科治理制度的跨界融合性,在不同学科交往的多元声音中达成理性共识,“遵循适当的认知与社会实践的具体共识”,鼓励学科间非等级、多样化交叉发展。

三是学科治理组织的自治契约性。契约精神已成为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理念、依法治国的秩序要义。学科治理凝聚的是学术共同体成员对学术自治与学术自由的正义、契约能量,在此基础上形成合意共商的缄默秩序——学科公约。学科公约的形成需要专业性强、有责任心的学科治理组织关照,避免外界行政力量侵入学术专业判断领地,激发基层学术组织参与学科治理的积极性。唯有形塑学科治理机构的自治契约性,学术共同体才会有治理话语权,才能在共商的行动律令下履行责任,防止学科治理组织的“虚化”与“空心化”。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言:“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学科治理的自治契约性赋予学术共同体参与学科规划、学科整合与学科交往的权利,彰显学科治理重心下移的行动精神。正如卢梭所言:“社会秩序为其他权利提供了一项基础的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绝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

四是学科治理文化的包容生态性。学科文化作为大学学术场域的一种灵魂内嵌于学科组织与制度之中,是大学文化生态的组成部分,引领着学科治理的方向。博克(Derek Bok)指出,大学治理真正的权力取决于那些从未见诸白纸黑字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潜规则”,这些“潜规则”就是大学生存的文化要素。学科若想实现现代化的治理愿景,需要倚靠学术文化这种缄默知识,在自生自发的学术治理秩序中形成学术部落交往共生的价值体认与精神寄托,相互包容与悦纳,并贯穿于学术组织成员间的日常交往之中。学科治理文化是学术共同体成员共同守信的信仰体系,决定着整个学术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它与评价性的集体整合相适应,是这个集体成员共同追求的目标”。

二、危机识别:学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困境

知识规划与各类权力间的利益博弈与互动是现代大学学科治理变革的制度逻辑。“权力制造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然而,现实学术场域中出现的权力交织、关系错位以及过度规划等现象,导致学科治理成了少数人行使权力的身份象征,学科治理失去了应有的想象力,出现治理能力以及“可治理性”低下的困境。

(一)学科规划的权力渗透与运动式治理交互作用

大学学科制度的建立与运行为知识与权力双向互动提供了便捷路径。仰仗学科制度的庇护,知识与权力间的多重关系才得以隐藏在学术人以及专家的学术话语体系之中。学科治理作为维系大学学术场域各结构要素有序运行的基础,通过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间的博弈形塑着学术行动者的学术交往惯习,权力渗透下的学科专项整治成为“双一流”建设的政策工具。一方面,在知识与权力良性互动的生态系统中,国家借助强大的行政权力,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来整合社会资源、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建设了一批一流学科、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旨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与国家产业结构振兴。各学科在国家强有力的政策导向下逐步形成了各自的学术话语体系,进而在实践中形成了符合国家意志的学科规划制度,如学术评审制度、学术评价制度等。另一方面,在这种国家专项整治的学科治理场域中,治理主体试图全程“监控”自己的学科建设情况,对国家出台的学科建设方案形成制度依赖,想方设法跻身国家划归的“受宠学科”行列,在反复规训的过程中形成了高度制度化的学科治理经验。“在当今的社会中,个人的知识活动经由‘大学制度’‘项目评审制度’‘职称制度’等严密的‘盯视’和建构而变成了一种知识生成和再生产的活动——它已经不是一种单纯的‘智性活动’了,而毋宁是一种高度制度化的‘个人性’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对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追究,就不能只见‘知识’而不见‘盯视’和建构这种知识的‘制度或机器’。”

这种以行政指令为导向的学科治理打破了学科的内生性发展规律,具有短期化、功利化、表层化的行为取向,短时内虽会取得一定的治理效果,但长此以往,“双一流”建设会流于形式,滋生权力腐败和规划主义甚至由此会带来学科泡沫化。现代以降,技术文明遮蔽了人类的精神家园,走出启蒙被众生所向往。“启蒙”已被看作是一种潜在的极权主义,以“项目制”发包的互动模式驱动学科发展成了权力分配合法化的最佳表达方式,强者挤压弱者获取更多资源,使得项目的权威性无限扩大。在这种极权主义控制下,高校作为弱者很多情况下只能“服从”于行政资源的强者,按照既定的工具标准被动接受技术控制,工具理性与技术理性掌控着学科治理命脉。

(二)学科治理组织的单边利益追逐与“闭门造车”作祟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学科与学科间交往愈加密切,知识的生产已被纳入网状化的系统中。单数的“学科”已不能解决学术场域中知识应用转化的问题,各个学科需要形成共在交往合力,以协同对话的方式参与到学科治理中。然而,现实境遇下由于学科的精细化分工与优势学科的遴选(如世界一流学科的遴选)等竞争,阶层差异、资源配置、学术价值以及社会效益成为各学科参与场域竞争的关键。因此,一些学科治理组织急于让自己的学科获得“重奖”,受利益的驱动,他们不愿与其他学科展开交往对话,学科内部不自觉地构建一种“封建”制度,在自我建构中获取蝇头小利,试图通过暗箱操作的方式获得承认与认可,进而提升自身的“学科声誉”,学科间的界限较为明显,多学科间出现了断裂,出现了“学科声誉隔阂”的治理积弊。在这种高度分化的学科场域中,这些学科治理组织在高度制度化的场域空间内变得狭隘、自私,学科治理组织以学院为依托,对自己的学科进行专断管理、自我建设,深度挖掘该领域的“学科英雄”,以此来掌控学科话语权,获得社会地位与支持。这种狭隘的学科利益追逐导致不同学科间产生了森严的等级差异,学科治理组织间形成恶性的攀比,外力植入学科治理之中,阻滞学科治理自组织本然功能的释放。这也导致不同学科间的研究范式与研究体系无法实现深度融合与共生发展,难以接受不同观点的批评,进而不利于新知识的生产与输出。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判道:“偏狭的学科分类,一方面框限着知识朝向专业化和日益分割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可能促使接受这些学科训练的人,日益以学科内部的严格训练为借口,树立不必要的界限,以谋求巩固学科的专业地位。学科制度的优点是能够建立完整而融贯的理论传统和严格的方法学训练,但同时也有使学术体制成为偏见的生产地,以服务自己的利益为尚,建立虚假的权威之虞。”长此以往,学科治理组织将成为院系的附庸品,缺乏独立的话语权,在科层体系严密的监视下平庸地制定自己的“游戏”规则,塑造自己的成功意向。但“大学却已经开始变成由院系和官僚政治组成的笛卡尔世界。现代大学失败在于它不愿意进行跨学科边界的‘整体性的’思考。对高等教育的冷嘲热讽越来越多,虽然与学费的增长幅度相比还有微小的差距。”

(三)学科治理生态文化的资本化与功利化取向交错共生

随着公共领域商业化的增强,文化现代性和规训现代性之间的张力逐渐减弱。一定意义而言,现代文化在复制现实的过程中,实现了提升自己社会地位的目标,造成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求过于功利、片面。“公共领域失去了其严格的公共本性,再一次被私人领域渗透。一个人进入公共领域的非政治化私人领域的回归导致了它的‘重建封建化’。”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在论证现代性社会的弊端时曾指出:“十八世纪末以来,现代性社会中产生的现代性话语,虽然花样不断翻新,但主题只有一个:社会约束的削弱、私人化分裂,片面合理化的日常实践逐渐变形。”现代性话语体系下的学科治理出现了治理目标模糊、治理程序不正义等困境,从“学科是一种文化”的角度来看,根植于大学学术场域中的文化认同、文化凝聚出现了分化与断裂,功利化与资本化弥漫在学科治理的角落中,学科治理组织为了自身利益与目标形成了各自的治理标准与秩序指向。受现代性社会发展以及学术资本主义的影响,贴近市场、应用性强、产出成果快的学科更受社会欢迎,真正充满学术韵味的学科已渐行渐远。“在学术资本主义框架下,大学与学术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方面,要募集大量经费以支持有用的学术研究;另一方面,有用的学术成果也可以卖出大价钱。”

在深化一流学科建设的关键期,很多高校开启了“抢人”大战,什么学科最有用、什么知识分子最能提升学科排名,成为其一流学科治理的默认价值取向,缺少了学科本身的信仰与责任感。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在批判形而上学的西方理性主义时曾指出,一种文化或一个社会的历史命运具有怎样的意义,是由基于集体成员对世界上发生的这一切的认同理解基础上的共识“前理解”来决定的。海德格尔所言的“前理解”是一种预先设定的、集体成员对文化和历史的先在认同。然而,在充满怀疑、功利,缺乏责任与信任感的现代性社会中,学科治理缺少的就是一种文化认同感,即基于共同理念而产生的对学科知识生产的责任认同感。这种文化认同感的缺失,实则印证了盖(Arnold Gehlen)言的“文化结晶化(Cultural Crystallization)现象。这一概念用来描述现代性社会文化危机,他认为在缺乏一种普遍主义道德的现代社会中,文化整体性日益破碎,逐渐失去了内在凝聚力与确定性。在这种时代境遇下,学科治理在意的是本学科功利化的学术利益得失,而将具有共在意义的学科治理文化抛在身后。在充满不确定性与宰制性的现代社会中,缺乏普遍道德的学科治理文化夹杂着功利浮躁以及受支配的奴役元素,遮蔽了学科治理文化的价值与正义理念,使得学科治理文化陷入“结晶化”的破碎窘境。

三、理性复归:学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复兴旨趣

“大学中各种不同学术系科的存在并且由此而生成的学科边界、结构和人事等组织制度,乃是以捍卫各自学科的集体利益和确保它们的集体生产为目的的,其间充满着广义的‘政治性’和人为性。”学科作为新时代迈向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动力源泉,学科治理应围绕学科本身运行的逻辑,以知识创新与应用为出发点,倡导回归理性与古典,把每个学科看作是学术人生命生长的细胞,看作时代赋予学术研究领域想象力的产物。学科治理的理性复归专注于理论思维活动(概念抽象、方法演绎以及知识更新)对学科实践的矫治,追求卓越,以探索知识的批判性与创新性为目的,避免“政治正确”和“经济利益”对知识本身的僭越。如科尔(Jonathan R. Cole)所言:“如果研究型大学不能再涵盖知识的所有领域,那么,每一个大学都必须决定它在哪个领域更有竞争优势来发展和保持真正的卓越。”

(一)形塑学科治理权力结构,还原学科自治的话语体系与治理秩序

学科作为学术人生存与发展的栖息地,为知识生产与学术共同体建设注入生机。学科如何能够成为学术人自身的话语权,如何能够走向善治的发展道路,已成为全面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的关键。学科与权力相伴相生,学科治理需要在理性共意的空间内,还原学科自净、自省的修复能力,避免行政权力过度僭越学术权力。学科治理的内在旨意在于为学科发展提供一个健康、坚实的生长空间,促进知识朝着正向生长并在原有基础上实现超越。基于内在发展旨意,学科治理就必须坚守学术自由与学术自治的契约理念,遵守最低限度的法律保留原则,在此基础上形塑学术治理权力结构,明晰学科治理权的法律性质,逐步形成学科自治的独立话语体系。学科建设与治理离不开权力的维系,学科只有在权力体系结构的运行下才能形成良好的秩序。然而,学术场域中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并不是交织杂糅的,两者需要在互动共生的学术生态中达成公共治理共识。学术权力是学术治理的核心力量,也是法律法规授权高校行使内部治理权的重要事项,学科权力在学科结构调整、学科发展建设以及学科集群生长等学术专业判断事由中发挥重要作用。学科评价和学科决策是学科治理的两个重要环节,需要学科共同体成员依照学科知识生长规律发挥其自身主体性作用。在学科评价方面,各学科治理主体应在“尊重事实、公平公正”治理前提下确定学科评价的目标、实施方案、指标体系、人员构成以及学科评价后的结果追踪等事项。在学科决策方面,学科治理应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其中的善治愿景,民主参与学科决策以及学科群建设方案,集思广益,切实考虑学科发展进而重点发力、重点培育。学术权力分布于不同学科之间,在交往对话以及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强弱之分与能力差异,在善治的空间中,希冀消除学术霸权对弱势学科的侵压与吞噬,确保每个学科均能通过遵循规则获得合法的生存空间,推进各学科间建立权力共享、包容开放的和谐关系。构建良好的多元学术权力格局并非强调各学科平均发展,其允许强势学科优先发展进而带动弱势学科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优促劣、以优带劣的学科集群发展的善态思路。此外,学科治理也离不开行政权力的关照,行政权力作为一种服务性权力,在学科治理中扮演着指导与保障的角色,负责执行学术权力的决策事项,确保学术权力独立执行学科决策与评价事项,两者在各自的边界范围内实现共生交往发展愿景。一流学科建设需要一流的学科治理结构,明确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管辖边界,两者在互动共赏的环境中形成和谐的治理秩序,在现有一级学科政策下充分重视二级学科的话语权与内涵建设,还原学科自治的话语体系与治理秩序。

(二)将学科治理凝聚为一种精神信仰,培育学科治理的交往情感

学科治理不仅是提升学科排名、优化学科结构以及获得社会支持的一种工具,更是培育作为学术原生力与整合力的学科群实现自我生长与交往共生的一种精神信仰,这也是一流学科建设的最高境界。各学科以及学科群需要在充满信仰的价值理性环境中实现内生性的成长与发展。学科的发展与成长离不开学术人的关切与润养,学科与学术人需要在互动共生的学术交往生态中谋求和谐、共赢发展,关注人生价值与人生意义,实现学科与人的生命相遇。就这个意义而言,学科治理追求的更是一种合目的的价值理性,以制度善为依据,尊重学科知识生成的内在价值逻辑,注重培育人的内在精神,将学科作为大学发展的“志业”。正如克龙曼(Anthony T. Kronman)所批判的:“以一种视野开阔的、结构化的和可以分享的方式向按课程大纲学习的学生介绍由于捍卫人生意义而被视为很重要的关于人生目标和其他观点,这种努力在今天的美国高等教育中已经越来越罕见了。”

学科治理凝结的是人文情怀与古典情结,注重在与人共生交往的学术生活世界中达成共识,创生一种倾听的言语互动情景,共享治理成果,突破学科壁垒与沟通障碍,形成学科交往群,确保每个学科能够在理性正义的交往空间中实现共生发展。学科治理最终指向的是学术人与学科间的融合与生长,在注重古典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学科创新,尊重前人对该学科领域知识的探究历程,“把古典研究看成是一个生长的事业,在时间上绵延一代又一代。因为即使一个人把关注的焦点限制在某一个主题上,也没有一位学者有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完全掌握它”。从生命哲学的角度来看,学科治理更是实现人与学科生命共生存在的意义建构过程,将学科看作维系学术人生命生长的精神力量,在每次互动交流的过程中闪现超越自我的灵光,“以此在生命的立场去把握生命的整体以及复杂关系”。正如费尔曼(Ferdinand Fellmann)所言:“生命作为一种特有的生活方式的肯定而成为标准,它有责任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形式。”充满生命气息的学科治理是富有希望的种子,从萌发到成熟的每个阶段都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具有灵动性与共生性,将人与学科联结在一起,双方在倾听与被倾听之间形成学术交往共同体,不易使学科治理陷入工具主义的泥潭。

(三)营造学科治理承认、批判与共生的文化生态氛围

“文化作为共同体的一种形式,是一个关系网络,置身其中的自我得到了多彩多姿而又细腻的表现。它是自我的家,也是自我的产物。”文化品性是新时代学科发展的关键,知识的分化促成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只有当文化与知识相遇并在相互承认的多元话语网络中组建交往共同体时,学科群以及不同学科才能在这种文化生态中得以成长,吸收更多新鲜养料。如今的学科发展以及学科治理是在固定的模式中展开,“充满活力的原则,差异的灵魂,已经从差异中消失了”,权力与规则交织丛生,“知识分子生活的自主性受到严格的限制,因为话语是被设计用来维持秩序和舆论的,这种话语总能被权力结构所解释。知识分子被委以诸如提供技能、作出决策和影响舆论之类的重大任务。与此同时,随着霸权话语规则反对一种公开的、批判性对话的要求,知识分子生活是以深度紧张为特征的”。为此,在学科发展与治理的道路上需要注入批判的文化元素,赋予学科新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在批判与否定中获得成长的动力。学科本身是复杂的知识集合体,这就需要具有批判能力的人去甄别、发现与评价这些知识的价值体系与合法性,形成一种赏识与批判共存的学科治理文化氛围。更为重要的是,学科治理需要用批判的眼光探寻高深知识与学科发展的本质,进而更加明确大学学科的育人功能。学科若想取得长足发展,就需要用相应的文化批判品性来匡正现有的学科价值规范,在批判中分析、探讨和解释学科危机与困境,彰显其兼容并包、反思创新的价值,进而培养出具有批判品性的知识分子。正如博格斯(Karl Boggs)所言:“寻求一种批判性知识分子的精神变得更为必要。没有知识分子生活的复活,为获取授权权力而进行的全面斗争注定缺乏方向感与和谐感。批判性思维的作用是,阐明历史的意义,揭示阶级和权力关系的实质,并提出一个激进变革的视野。”学科场域竞争出现的危机不仅仅是权力与知识间的博弈失衡,更是深层意义上学科价值探索以及人才培养目标错位的迷茫,因此需要具有善态指向的学科治理来助力学科发展,启蒙知识分子的心智。具有善态指向的学科治理唯有建立在承认、批判与共生的变革轨道上才能增加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度,不断反思现实学术场域中学科知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明确学科逻辑及其身份归属,在反思与承认的文化语境中夯实学科群共生发展的影响力。

四、结语

“治理革命”作为现代社会自反性再造,涉及结构自反性(Structural Reflexivity)和自身自反性(Self-Reflexivity)两个领域。结构自反性是指行动主体从社会结构的规则和状态中解放出来,并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条件;自身自反性是指行动主体在社会交往对话中能够形成自我监控的自律意识,主动反作用于自身的一种能动行为。基于现代社会治理的民主政治转型,自反性已成为社会与行动主体能动参与政治活动的反思方式,摒弃权力宰制与技术管理的单边治理结构,倡导共治、善治的治理格局。从这个角度来讲,学科治理是大学学术场域中民主共意表达的法权结构,学术共同体在这种善治治理过程中消除行政权力僭越的疑虑,基于合作互动规制的愿景,形塑学术生态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促使学术共同体成员在行动中形成自生自发的能动意识,遵守基于“承认”的普遍学术伦理法则。在新时代的征程中,作为“双一流”建设的逻辑前提,学科治理凝聚的是一流大学作为精神存在的善态能量,恪守学术精神自由的内在法则,尊重学科差异,鼓励跨学科的交往与合作,治理主体在互动共赏的协商语境下达成对学科结构调整、学科发展走向以及跨学科间共生合作交往的共识,进而加快推进一流学科与一流学科群建设。“精神自由不仅需要、或者说不是特别需要不受法律的限制,它更需要不同思想的并存。最成功的暴政不是用武力确保一统天下,而是使人们意识不到还有其他可能性,把还有其他道路可走当作不可思议的事情,使人们失去对外部世界的感觉。给人以自由的不是感觉或担当,而是思想,是理性的思想。”思想作为学科治理的行动指南,是一种学术责任理念,为大学学科治理、学术共同体参与学科交往以及学科服务社会等提供了新思路,凸显学科育人、成人之美,与新时代精神对接。总之,学科治理作为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工具,需要探索、创新、承认与批判的精神,在相互承认与赏识的治理生态中,提高学科与学科群的话语权,这样才能使得理性的声音不被流行于行政生活的各种有关“担当”的喧嚣所淹没,在交往共生的理性环境中行使学术自由的专业判断权。

(来源:陈亮.学科治理能力现代化:“双一流”建设的逻辑旨归[J].高校教育管理,2019,13(6)5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