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迪发布时间:2021-06-01浏览次数:467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日前,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21-2025)》(下称《总体方案》),启动实施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基础厚实、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省属高校,构建江苏高等教育发展的新优势。根据学校高质量推进新阶段“双高”建设的工作部署,现全面启动《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高校建设方案》(下称《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建设方案》是推动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图,是学校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南。《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事关学校的发展大局,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21-2025)》(附件1),高质量完成建设方案的编制任务。

2.各责任部门在编制时应以“坚持特色引领”“坚持服务发展”“坚持改革驱动”为原则,按照5年建设周期(2021-2025年),科学谋划主要任务的实施,设定科学、合理、具体的分阶段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细化政策举措,有具体清晰的进度安排和定性定量客观考核指标。

 二、工作安排

1.请各责任部门根据《建设方案》(附件2)的具体编写要求,认真谋划、科学编制相应的“建设内容”及“预期成效”两部分内容。“建设内容”为《总体方案》(附件1)明确的“六高一化”主要任务,每项任务均须编写2-4个拟推进的重点建设项目,每个重点建设项目要写清建设的主要内容、时间进度及经费预算等。“预期成效”包括“可量化预期成效”和“重大预期成效”。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方案编制任务分解表》(附件3)。

2.各责任部门请将本部门的建设方案于6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双一流”建设处,并同步发送至校长邮箱:ghu@njmu.edu.cn。

 

联系人:王玲、金迪

联系电话:025-85811452

 电子邮箱:nzysgb@njucm.edu.cn


附件1: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21-2025年).pdf

附件2: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高校建设方案.docx

附件3: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方案编制任务分解表.pdf

 

“双一流”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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