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本科专业建设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倪菲菲发布时间:2022-03-12浏览次数:394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扎实推动学校“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实施,全面提高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学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参评专业清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组织

1.学院自评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与动态调整工作小组,组织落实本单位相关专业建设质量评估工作。

2.学校评估

质量评估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基础数据调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确定各专业建设质量的综合得分,并根据测评结果排序。

三、评估过程

1.2022年3月12日-2022年3月24日  学院根据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专业填报《调查表》、学院专业建设质量评估与动态调整工作小组审核材料,完成提交。

2.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  质量评估处完成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各参评专业进行建设质量评估。

3.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7日  质量评估处对专业评估结果及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向各学院进行反馈,并形成专业评估分析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各参评专业在填报相关材料时要实事求是,建立健全原始台账、记录,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可查,评估结果将作为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及专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

2.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并于2022年3月24日前提交各参评专业《调查表》、《参评专业汇总表》(附件3)至电子邮箱zlpg@njucm.edu.cn,文件名命名: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联系人:倪菲菲、凌子,联系电话:025-85811436。

附件:1.满足参评条件专业清单

          2.本科专业基础数据调查表

          3.参评专业汇总表

附件.zip

质量评估处

2022年3月12日